袁伟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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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-黄石执业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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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纠纷一原告供货后,被告拒绝足额支付货款

发布者:袁伟律师 时间:2024年05月09日 32人看过 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
案情简介

2017年开始,原告A电气公司同被告B销售公司达成长期合作,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供货,B公司对外自行销售。2018年双方对账后,确认B公司差欠原告公司货款共计545154元,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对账单同时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。对账单确定的支付货款日期到期后,B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能足额对货款进行清偿。A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,遂起诉至法院。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大部分诉讼请求,B公司不服提出上诉,2023年11月,原告A公司法务部张某找到我要求我代理此案二审阶段,要求驳回对方的上诉请求、本案的诉讼结果同一审一致。

案件争议点及案情分析

本案的关键点:

1、原、被告之间对账行为是否真实有效?

2、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?

案情分析:

本案,原被告双方系长期的业务往来方,双方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交易方式,成为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。对账单是双方对之前买卖合同统一进行的结算总结,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合同一样的效力,被告未按照对账单的协议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属于违约,为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,B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愿以个人财产为公司债务进行担保并不违法,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
最终本案二审法官采用了原告律师的代理观点,认为本案一审裁判无误,予以维持。同时本案达到了委托人想要的办案效果。


袁伟律师,毕业于武汉东湖学院政法学院法学专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,从事多年法律顾问工作,知识面广,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,业务全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湖北-黄石
  • 执业单位:湖北众焱律师事务所
  • 执业证号:14202202310631369
  • 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、人身损害、劳动纠纷、债权债务